2012年6月25日 星期一
「蜜鄰」虧很大 台糖遭糾正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05/1/202ps.html
http://forum.u-car.com.tw/thread.asp?forumid=129490
台糖公司為了設置零售門市,從74年到92年間共開了134家蜜鄰便利商店,不過卻大虧了7億3千多萬元。監察院調查後指出,台糖長期經營策略不當、人事成本過高,在不堪蜜鄰虧損後、把據點租給全家便利商店,又沒有維護公司應有的權益,因此通過糾正。(張德厚報導)
監察委員錢林慧君表示,台糖公司為設置自有的零售門市蜜鄰便利商店,自74年至92年間共展店134家,包括外購展店68家,利用自有建物展店66家,但總共卻虧損7億3,108萬餘元。錢林慧君調查後認為,台糖急欲達成展店目標,對據點之遴選草率,沒有審慎評估,而且台糖還把糖廠剩餘人力移轉到蜜鄰門市,但這些人均非經營便利商店之專才,不但使蜜鄰虧損雪上加霜,更造成人事成本超高。錢林慧君:『人事太高了,因為他們是本來的員工就轉過來的,我們查起來他們一個店員大概要8萬到9萬,一般的2-3萬就夠了。』
錢林慧君指出,台糖不思改變經營之道,為解決虧損把蜜鄰個據點租給全家便利商店,但是又沒有將出租據點分區訂價,使得多處人潮聚集的金店面租金都低於市價甚多。錢林慧君:『台北敦化店成本是16萬,結果租金是2萬,租金的差額就有13萬多,所以整個台北是虧的。』
錢林慧君說,台糖經營蜜鄰事業未能審慎評估規劃,且相關主管人員也未善盡督導職責,致生鉅額虧損,政府資產因而蒙受重大損失,監察案除了糾正台糖外,並要台糖議處相關失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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