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9日 星期一

北市11路段 明起機車退出騎樓


機車族們趕緊調整停車習慣,以免愛車因違規停車被開單。台北市交通局昨(二十八)日表示,明(三十)日起北市十一處路段將實施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措施,新措施實施後,將會針對這些路段加強取締違規停車。
為了保持人行道與騎樓行人行的權力與順暢,交通局近年來陸續在北市持續進行機車退出人行道與騎樓措施。新的一退出路段預計有十一處,包括六處路段是人行道與騎樓都不能停車;五處路段則是人行道不准停車。
人行道與騎樓都不能停車都不能停車的路段包括長春路一百三十七巷西側、景華街一百二十八巷西側、忠孝東路三段兩百一十七巷五弄與六弄、昆陽街一百四十巷南側、新湖三路兩百六十六至兩百六十八號、西藏路一百二十五巷以及寶清街一百二十五巷。至於僅人行道範圍不能停車的路段包括建國北路三段西側、木柵路二段南側、東湖路一百一十三巷兩處路段。
交通局指出,騎樓、人行道是專供行人通行,為保障行人安全,機車應以牽行方式至人行道停放區停車,不可行駛於人行道上。如發現相關情事,警方將依「機車不得行駛人行道」規定,取締人行道騎車的行為;也會同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機慢車僅能停放於機慢車停放區(格),而且若是車輛停放於人行道上之行人穿越道動線、消防栓、公車停靠區或妨礙人車進出等處都是違法,請機車騎士們依規定停放,以免違規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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